本馆概况

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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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存书空间使用须知

2023/10/17  点击:[]

一、储物柜仅限本人对号使用,不得私自调换、出租、售卖,禁止一人使用多个或占用他人储物柜。一经发现,通知所在院系并取消储物柜使用权。

二、储物柜仅限存放图书、纸质资料等学习用品。贵重物品(如手机、钱包、笔记本电脑等)请勿存放储物柜中,如发生损坏或丢失后果自负。

三、柜内严禁存放违禁品、易燃易爆品、气味浓烈物品以及液体、食物、水果等物品。

四、保持环境整洁,室内严禁吸烟及大声喧哗;储物柜所在区域(储物柜上面、空地等)禁止放置个人物品,如有丢失,图书馆概不负责。

五、爱护本室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刻划、粘贴个性化饰物或拆卸储物柜等公共财物和设施,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六、如储物柜钥匙丢失,需自行找相关人员技术开锁,切勿擅自使用工具强行开启,因个人原因错误操作而造成的储物柜损坏,需按原价赔偿。

七、如储物柜破损,需当日上报给网络技术部(4012室),以便修理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破损,修理费用由储物柜使用者个人承担。

八、用毕随手关好柜门。既保障自身物品安全,不妨碍他人,又保证环境的和谐统一。

九、使用期满后,用户主动清空储物柜,拿走锁具,保持柜子自然关闭即可。

十、因工作需要,图书馆有权要求打开储物柜接受检查,用户要积极予以配合。

十一、为保障用电安全,禁用本室墙壁电源,禁止私接电源,严禁私自插拔及使用公共设备电源。

十二、用户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批评、制止,并根据违章情节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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