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图书馆采用“校园卡”作为读者出入图书馆、借还图书的凭证。
二、本校读者在办理“校园卡”后,凭本人工作证或学生证到图书馆网络技术部办理注册手续,注册后方可在图书馆借还图书。
三、新生的“校园卡”注册工作会在新生报到工作结束后由图书馆统一进行办理,无需读者单独注册,注册时间请关注图书馆网站,注册后可借阅图书。
四、“校园卡”仅限读者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“校园卡”丢失后,应及时挂失,先到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新卡,再到图书馆网络技术部重新进行注册。
五、如挂失后,遗失的“校园卡”失而复得,应立即到图书馆网络技术部办理解挂手续。
六、读者离开学校(包括调动工作、毕业、结业、退学等)应到图书馆流通部核查有无欠书,如有欠书,应先办理归还或赔款手续,然后注销该证件,方可在“离校通知单”上加盖公章。为了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,请读者在离校之前还清所借图书,以免影响毕业证发放。
七、学生转学院、转班、留级、休学者,由本人持教务处通知单,到图书馆网络技术部重新办理注册手续。
八、“校园卡”应避免与其它磁性物质接触,以免损坏。
九、图书馆的管理系统与学校的其他系统互不相联,在图书馆不能用“校园卡”进行赔款的缴费。